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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8月19日 10:24     浏览量:1264

关于全面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的意见

 

各党(工)委:

为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原则,以“发展程序纪实、培训考察纪实、职责责任纪实、发展材料纪实”为主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实行全程纪实、全程监督,以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主要内容

1.一人一档,发展程序纪实。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由基层党组织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报上级党(工)委,经上级党(工)委同意后发放统一印制的《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材料。基层党组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予以全程纪实,详细记录发展党员对象每个阶段的情况。

2.一事一记,培训考察纪实。依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步骤设计发展党员纪实表,实行一事一记。由组织委员(政工科科长)、培养联系人、党组织书记对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各阶段各环节内容进行跟踪记录和审核。记录从写入党申请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以纪实的方式,对发展期间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直到转为正式党员为止。

3.一步一审,职责责任纪实。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把发展党员过程中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谈话审批、记录登记等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违反工作纪律、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把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人,每位责任人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署名定责,以明确责任主体,增强责任意识。

二要规范纪实内容。从2015年起,全县所有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都要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予以全程纪实,纪实的内容要按照表格上的项目及时、规范的填写。

三要健全档案管理。各党(工)委负责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档案各项工作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凡入党材料不齐全、程序不到位或纪实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一律退回。入党申请人因工作等原因,需将入党材料转出本党(工)委范围的,要如实记录档案交接情况,并随同相关材料一同转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台帐的完整性。

 

附件:铜陵县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中共铜陵县委组织部

                              201547


铜陵县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岗位:                                  出生年月:

工作

环节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该同志于           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手写。

支部书记


2.党支部指定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谈话)。

               日党支部与该同志进行谈话。

谈话情况要有记录。

谈话人


3.党支部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日,党支部组织党员代表、群团组织代表推荐会。

要有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推荐结果。

支部书记


4.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于          日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        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会议情况要记录到会议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


5.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党(工)委备案,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于           日将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备案。

党(工)委要登记造册。

支部书记


6.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日期为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日期。

两个培养人要共同负责。

培养

联系人


7.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以书面思想汇报为主。

思想汇报由本人手写。

支部书记


8.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

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实。

如实记录到考察登记表中。

培养

联系人


9.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

参加    次活动。

要有记录。

支部书记


10.党支部和党小组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考察内容要翔实。

如实记录到考察登记表中。

支部书记


工作

环节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发展对象确定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后,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

               日党支部听取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

要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2.党支部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日,分别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  名党员和   名群众参会。  名党员同意、  名群众同意。

要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3.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日召开支委会,确定

               同志为入党介绍人。

要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上报党(工)委备案。

党支部于           日将发展对象上报备案。


支部书记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政审对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以及配偶的父母等社会关系)

党支部对该同志的进行了书面政审,并于           日形成了书面综合性政审材料。

被政审人员都要有书面材料。

支部书记


6.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知识培训和考试,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日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培训班,培训时间    学时,(是、否)有结业证。

党委要有书面培训安排及记录。

支部书记



7.党支部将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

党支部于           日至  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公示可以通过宣传栏、局域网等形式。

支部书记


预备党员接收

1.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支委会于           日对发展进行了严格审查,无异议。

要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2.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党(工)委预审。

党支部于           日将发展对象上报党(工)委进行预审。

发展对象所有材料都要上报。

支部书记


3.党(工)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党(工)委于           日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审查所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组织委员政工科科长)


工作

环节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预备党员接收

4.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务必认真、工整、准确。

               日指导党员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书写务必认真、工整、准确。

支部书记


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大会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

               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

要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6.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上报党(工)委审批。

               日党支部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

材料要齐全。

支部书记


7.党(工)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内容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中。

谈话人


8.党(工)委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应当在3个月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日党(工)委召开党委会,研究预备党员审批工作。

党委会要形成会议记录。

组织委员

(政工科科长)


9.党(工)委及时将预备党员审批情况通知到有关党支部,由党支部通知到预备党员本人。同时,将发展党员有关材料返还党支部。

               日党委将审批情况通知到支部,      日党支部通知到本人。

通过书面材料进行通知。

组织委员(政工科科长)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

1.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

编入      党小组,由入党介绍人     

        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


支部书记


2.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日预备党员进行了入党宣誓。

宣誓一般由党(工)委或党支部组织。

支部书记


3.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要经常听取预备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及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发现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汇报思想工作1次。

思想汇报要写实。

支部书记


4.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个别谈话、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参加的活动有:

 

要有记录。

支部书记


5.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日预备期满1年,预备党员于      日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转正申请书应由本人亲笔书写。

支部书记


工作

环节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

6.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日党小组召开会议,提出转正意见。

党小组转正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

党小组长


7.党支部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日,分别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   名党员和   名群众参会。   名党员同意、   名群众同意转正申请。

征求意见要有书面材料记录。

支部书记


8.党支部将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公示。

党支部于           日至      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公示可以通过宣传栏、局域网等形式。

支部书记


9.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党支部于           日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无异议。

审查情况记录到会议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


10.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后报党(工)委审批。

               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情况记录到会议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


11.党(工)委进行审批,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日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要有会议记录。

组织委员(政工科科长)


12.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工)委及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将该同志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和培养教育考察等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不需存入人事档案的材料由党支部保管。

组织委员(政工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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